签证类型:过境签证
有效期限:5天
停留期限:根据行程来定
入境次数:单次和多次
所需材料:
签发对象 | 所需材料 | 材料要求 |
德国过境签证材料要求 | 护照 |
•护照有效期应比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富余至少3个月 •护照无破损•有效期需半年以上(从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 •护照须由护照持有者本人签名(中国申请人用中文签名) •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•护照无破损 |
照片 |
•两张6个月以内的白底证件照片 •尺寸为3.5 x 4.5厘米 •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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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申请表 |
•完整、清晰的信息页 •本人签名 •签名务必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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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本(复印件) |
•提供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 •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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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账户对账单(原件) |
•近三个月内的收支明细 •由银行盖章 •账户持有人姓名应清晰可辨识(不能之后补填) •内容和格式均正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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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返中国的机票打印件(复印件) |
•已经支付的机票信息 •用英文或德文打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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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目的地国的签证或有效旅行证件(原件+复印件) | •该签证或旅行证件已获得目的国批准。 | |
旅行计划 |
•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•停留不超过24小时,不用提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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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证明(复印件) | •停留不超过24小时,不用提供 | |
过往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| •如之前有去过申根国家,需要提供之前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| |
户口本(复印件)或 外国人在中国的有效居留许可证(复印件) |
•户口本材料,适用于中国公民,不需要翻译 •居留许可证适用于在华居住的外国公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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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医疗保险(原件+复印件) |
•保险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在申根地区停留的时间 •保险责任范围需涵盖可能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•保险的最低保额需达到30.000欧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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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办委托书 | •提供申请者委托书,并有申请者本人的签证 | |
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(原件+复印件) | •申请者需要代办时提供的材料 | |
工作单位/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 (原件) |
•公司正式信头纸,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 •中文开具,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 •加盖公司公章 •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(不接受电子签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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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/自营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 |
•有效的工作单位/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•加盖公司公章 |
注意:
1、未成年申请在申请德国过境签证时,其申请表须由至少父母一方签名。
2、申请者在提供高德银行对账单中,不能提供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。
3、申请者在提供在出具往返中国机票的打印件时,机票打印件上须显示申请者姓名、航空公司名称、航班起降时间、起降机场以及票号。
4、在过境如果需要乘火车或者乘船都时,需要出具相应的订票证明。
办理德国过境签证时,德国大使馆要求的材料比较详细,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德国签证服务中心,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真实、有效的。如果出现,虚假错误信息有可能导致使馆拒签。